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402000338 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1267000.00元,共分5个包,其中包1新生儿黄疸治疗仪:90000.00元;包2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147000.00元;包3医用加温毯:480000.00元;包4膀胱扫描仪:160000.00元;包5监护仪:390000.00元。 最高限价(包1新生儿黄疸治疗仪):90000.00元;最高限价(包2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147000.00元;最高限价(包3医用加温毯):480000.00元;最高限价(包4膀胱扫描仪):160000.00元;最高限价(包5监护仪):390000.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山东省淄博市中心医院新生儿黄疸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新生儿黄疸治疗仪3台;医用输血输液加温器3台;医用加温毯:6套;膀胱扫描仪:1台;监护仪:26台。(3)交付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5)供货要求:货物须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按要求安装到位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交货。由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等,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导致的供货时间延误、费用的增加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6)质量要求:合格。(7)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后 1 年,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①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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